論文送審後終於收到回應,整體來講都還蠻正面的,讓我多了些信心。其中有個共同的看法,就是認為我對文獻的整理、批判與出路的大方向掌握得不差,但新的理論架構卻有些模糊,其中最明顯的一點是我好像故意不去提我指導教授G的GCC理論。
我收到這些評審意見後,這個禮拜來一直陷入沉思。老實說,寫作是自我認識的手段,一點都沒有錯,我一直都這麼認為,寫作是在自我澄清。透過文字的思想外化(Peter Berger的說法,我不喜歡引東引西的,其實很多人都有這種類似的表達)我們其實也讓自己成為一個可以被檢驗的對象,等於也給自己一個深度認識自我的機會。
所謂「自我認識」其實大半不是那種封閉不與社會交接的內在過程的產物,就像經濟學一直要我們相信的那樣。你知道自己嗎?你知道自己的偏好嗎?你知道自己內在的價值嗎?人唯有自己才知道自己,這種話是泛泛的結果論,說起來頭頭是道,放到真實的人生處境,一點都說不通,反而帶著這種觀念的人一開始有拒絕自我理解的重要線索,只能走向自閉。
自己,要到街上去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