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日本的一年期間將房子借給朋友住,回到台北的時間是四月初,因為朋友接著七月就要去京都一年,中間三個月的時間如果要朋友搬進搬出的很麻煩,我想到不如趁這接近三個月的時間找找房子,如果沒有找到那也可以在搬回家前整理一下屋子,把一直想裝隔音窗的客房、想改善通風的浴室都給整頓好,這樣應該是兩全其美的辦法。
結果,朋友住了一年越來越喜歡我的房子也一直鼓勵我買新屋,可以順勢賣給他。朋友找房子已經三年多,如果能住到離中研院很近的我家,應該對「性格孤僻」、「作息混亂」、「龜毛枯賽」(開玩笑的)的朋友很好。我在他的慫恿下,就用力給他找,結果跟上次一樣,果然才20天出頭就狠狠買了新屋。只是想不到,等到我打電話通知朋友這個好消息,他竟然因為父母反對無法購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