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高中時的青澀歲月,那時在街頭民主教室聽過李鴻禧教授講課,到現在還是印象深刻。最近看到法律學者在街頭講授民主法治給高中大學生聽,有種時代停滯的奇怪感覺。
總統今天記者會一直講法治法治,還說「沒有法治就沒有民主」,我覺得他真的沒有搞清楚狀況(據說他是讀法律的)。
我記得那時還年輕的李鴻禧教授大約是這麼說的:民主社會的法治是rule of law,民主跟集權的差別不在後者沒有「法制」(或者,馬先生說的「法治」)。是不是民主社會最重要的關鍵是,人民是否能夠用法來牽制擁有政治權力的人濫權亂搞,而非政府能否拿律法來維持其統治不受人民干擾(rule by law)。
明天開始,「法治」一定會成為流行概念來維持秩序,我們一定會看到馬先生很欣慰地認為他因此「堅守民主陣容」,維護了他念茲在茲的「法治」。而學生與社會人士今晚的行動一定會被不成比例地把所有真的假的做的「破壞」都算到他們身上,我想他們在行動之前心底應該早有準備。
我只是想提醒,譴責手無寸鐵抗議的民眾施展暴力之餘,請不要忘了這個根本的差別,請也用民主社會主人的高標準一起來檢視「民主的法治」Rule of Law被穿西裝的野蠻人強暴的嚴重問題。
願天佑台灣,讓我們找到智慧,走出一條永續和平的民主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