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感冒、失眠與忙碌的一週後,終於拼湊起零碎的時間寫完「道德經濟的理論重構」一文的理論篇前言。時間是週日的清晨一點正。我必須繼續強化自己的寫作紀律,才能夠在2013年內完成預定的所有出版進度,貼上來分享草稿,也給自己一點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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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理論建構篇:提出新道德經濟的分析架構
觀察現實的經濟生活,許多乍看之下「純」消費的行為,背後常隱含著道德正當性的價值認同。當這些價值認同與商品被認知消費的特質(property)不一致時,便出現了調節落差的契機,而抵制或拒絕購買則是許多消費運動者最常採用的手段,甚至成為許多當代重要社會爭議的核心現象。
所謂「價值」認同,儘管內容複雜而模糊,但人類對基本的價值(例如:愛、尊嚴、正義、自由⋯⋯)仍有一定的共識(Walder 1986)。這些消費運動的共通處在於,消費者所關心的並非個人權益(這些訴求大部分甚至增加了個人的成本),而是人權、環保、民主等公共價值。因此,跟社會批判的傳統直覺相反,消費行為不只未隔離個人於社會之外,反而是個體與社會間的重要聯繫,並成為醞釀集體行動的契機。
從Bauman的「道德在消費社會中不可能」到Barnett的「道德在消費社會中如何可能」,處理消費的研究爭議的一種可能,本文建議,是將其轉化為理解現實社會中消費者存在於功利主義的個人偏好與集體共享的社群價值間的落差,發展一個分析框架來掌握它們個別的形式(form)與在互動中形成(formation)的機制。
主流經濟學與道德經濟分別代表對此課題的兩種對立範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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