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性」原來也是一種品味

讀完這篇文章《書店公共性的精煉抑或消耗》,我覺得最關鍵的應該是兩個詞:「品味/品牌」與「公共性」,作者似乎把這兩者拉到一個對立的位置,因此才創造出看似清晰開明的曙光。但我老實說,不是很能夠從文脈逆推掌握作者對「品味/品牌」與「公共性」的理解,尤其後者作者更強調的關鍵如果講不清楚,那到最後(對我這顆駑鈍的腦袋)好像還是無法獲得根本的釐清。

我從旁觀察這次爭議得到的一個沒有結論的教訓是:文化社會學的重要性與研究突破的極端困難。具體而言,就是恍然大悟看清了文化現象中一件棘手的曖昧事:原來「公共性」也是一種「品味」啊!

青鳥書店的企劃與品牌經營,我真的懷疑,所謂「正格的」獨立書店就不需要?在我看來,如果你是認真談文化經濟,那麼要在文化市場中競爭與存活,企劃與品牌(以及一部分表現所及的活動)就是不可迴避的經營挑戰。

舉我自己的體會為例,我比較喜歡(品味相合)的浮光書店,在我看來就絕對不是沒有企劃的經營力,相反地,品牌力就是它對應達到一定象徵資本高度的「績效」。

青鳥的書店活動沒有「公共性」?他們的品牌經營沒有支援地方的外溢(公共)效果?我不覺得青鳥的經營者聽了會服氣(事實上,我猜絕對會嘔氣),而且我是聽得懂他們認為被誤解的委屈。

或許,除了銷帳的具體衝突(這一點作者也認為可以體諒青鳥)這一切只是反映了一部分文化消費群體對公共性的特定品味,以及「這種」公共性品味與在他們眼中青鳥反映的另一種不夠真誠(authenticity, 或譯「本真」)、因此落入虛偽裝飾(authenticity套套邏輯的反面)的「劣質品味」的衝突?

文化研究如果不能進入文化經營物質符號的「內裡」去剖析「品味」的差異構成與文化感受的細微(nuance)衝突,大概是很難說得清楚這事件的摩擦力學,讓「不懂文化」的社會大眾理解,為什麼一個看似不難解決的商業衝突會變成一場「文化戰爭」,打得刀刀見血殘留許多不明究理的煙硝四射。

#不要問我如何分析青鳥的品味構成,我沒有那種準備挨罵的膽識,也不想要惹得自己一身腥。

# 要等到什麼時候台灣研究文化可以不再言必曰布迪厄(Pierre Bourdieu)? 又不是沒有French alternatives to Bourdi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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