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餐難得跟Febie一起小約會,她問我明天演講甚麼,我說Habit。
她很驚訝問:這也社會學?我說:不只是社會學,而且是社會學的核心課題,只是社會學疏於經營微視太久,只剩下動輒就是Bourdieu的反射Habit。
然後她問我會講些什麼?我就把開場的20分鐘說給她聽,結果她越聽眼睛越亮,還頻頻說完全聽懂,而且太有趣了!順便埋怨一下,說我的《尋常的社會設計》太複雜了,她不容易看懂。
我跟她承認,因為不知道自己能夠活多久(我是認真的),就把想認真寫完的5本書內容各放一部分在一本裡,先做一整盤的試吃品測試還要不要「浪費」時間繼續,萬一只能完成一本起碼留個「這樣想的這個人活過」的證據。
她早習慣我輕鬆談死的怪胎,直接繼續說,我剛剛談的Habit誰都看得懂,都會有收穫,而且本身就夠寫一本了。我想想真的也是,這是我第一次直接處理這個主題,但演講內容幾乎就是五章的一個完整論述了,但卻只是我那大概完成不了的寫作計畫中第四本書第九章的壓縮與延伸思考。
她建議我,應該寧可寫10本輕鬆閱讀的書,像Habit,寫的人日子輕鬆,讀者不時可以交流收穫,也不要去弄一本10年才寫完,然後因為太濃縮沒多少人看得懂的書。
嗯…..好像很有道理。那…. 我真的該辭掉教職專心寫書的,頂多兼個一兩門課就好了,畢竟來日不多,想做的事該就專心一意把它做好。各位覺得呢?老婆似乎會同意我再瘋狂賭注一次喔~